企业等级: | 普通会员 |
经营模式: | 商业服务 |
所在地区: | 江苏 南京 |
联系卖家: | 万经理 先生 |
手机号码: | 15371006185 |
公司官网: | jsfsthbk.tz1288.com |
公司地址: |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科路12号 |
发布时间:2022-07-12 16:45:00 作者:福斯特环保
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的处理呢
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i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在医i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》(国卫办医发2017-30号)明确规了使用后输液瓶(袋)的分类管理要求。具体如下:
对于未被患者血液、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(袋) , 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、存放。去除后的输液管、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i疗废物处理,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(袋)及其他生活垃圾中。
回收废有色金属
有色金属回收分类
按密度、价格和储量等分为五大类:轻有色金属回收、重有色金属回收、贵i金属回收、稀有金属回收及半金属回收。
轻有色金属回收:一般指密度在4.5kg/m3以下的有色金属:如铝、镁、钠、钾、钙、锶和钡。这类金属的共同特点是:比重小(0.53~4.5 kg/m3),化学活性大,与氧、硫、碳和卤素的化合物都相对稳定。
明确使用后输液瓶(袋)的分类管理要求
1.对于未被患者血液、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(袋),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、存放。去除后的输液管、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界废物处理,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(袋)及其他生活垃圾中。
2.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(袋),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(袋)处理。医界机构应当科学、规范、节约用药,提高药i物使用效率,减少浪费,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。
3.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(袋),即使未被患者血液、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,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。
做好输液瓶(袋)回收利用
按照“闭环管理、定i点定向、全程追溯”的原则,明确医i疗机构处理以及企业回收和利用的工作流程、技术规范和要求,用好用足现有标准,必要时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。明确医i疗机构、回收企业、利用企业的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。在产生环节,医i疗机构要按照标准做好输液瓶(袋)的收集,并集中移交回收企业。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指导地方加强日常监管。
免责声明: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,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天助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,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。
风险提醒: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,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,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。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,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。过低的价格、夸张的描述、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,请采购商谨慎对待,谨防欺诈,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!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,请您立即与天助网联系,如查证属实,天助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,但天助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!
联系:tousu@tz1288.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,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,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,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