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等级: | 普通会员 |
经营模式: | 商业服务 |
所在地区: | 江苏 南京 |
联系卖家: | 万经理 先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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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地址: |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科路12号 |
发布时间:2022-06-27 21:06:00 作者:福斯特环保
废输液瓶(袋)收购处理有那些规定:
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、买卖医i疗废物。
根据《医i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第十四条: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、买卖医i疗废物。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i疗废物;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、堆放医i疗废物或者将医i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。
根据《医i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:医i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,及时将医i疗废物交由医i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。医i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、标本和菌i种、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,在交医i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。
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基于国家政策支持下成立于2019年5月,企业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科路12号,是一家集聚一体化、专i业化、规模化从事未被污染的废医i用玻璃输液瓶、塑料输液瓶(袋)收集、运输、储运处置利用;废纸、塑料、玻璃、金属和布料等其他再生资源产品的回收及销售的环保企业。
回收废有色金属
有色金属回收是指由专i业机构专i业回收废或过期金盐、金水、金丝、硝i酸银、导电银漆、导电布、擦银布、钯盐、钯水、钯粉、铑水、铂碳催化剂等一切含有(金、银、铂、钯、铑)贵有色金属及废料提纯。
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
严禁医i疗机构将使用后的输液瓶(袋)与其他生活垃圾混装;被血液、体液、排泄物等污染的或已混入医i疗废物内的输液瓶(袋)要按医i疗废物进行处理。
切实强化可回收物源i头管理
(一)医i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可回收物管理制度,指i定相关部门,明确具体人员,对可回收物(重点是未被污染的输液瓶、袋等)分类收集、转运及暂存等环节按照“闭环管理、定i点定向、全程追溯”的原则进行全过程监管。
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聚一体化、专i业化、规模化从事未被污染的废医i用玻璃输液瓶、塑料输液瓶(袋)收集、运输、储运处置利用;废纸、塑料、玻璃、金属和布料等其他再生资源产品的回收及销售的环保企业。
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
废弃输液瓶(袋)不同于一-般的固体废物,由于其产生途径特殊,存在一定的危害性,在处理上必须谨慎。处理得当使其合理循环利用,既节约资源也减少二次污染,处理不当将会对环境产生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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